| 您所在的位置:
>>
>>
四川省石渠县蒙宜乡翁曲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
|
四川省石渠县蒙宜乡翁曲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四川省石渠县蒙宜乡翁曲河防洪治理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四川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四川省石渠县蒙宜乡翁曲河防洪治理工程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省石渠县蒙宜乡翁曲河防洪治理工程 已由四川省水利厅 以川水函﹝2012﹞265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渠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行业内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石渠县水务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水利厅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水函﹝2012﹞265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20150312002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石渠县蒙宜乡 2.2工程规模: 本工程综合治理河长为3.2km,起于乡政府,往下游延伸3.2km。 综合治理河段内沿翁曲河左岸新建堤防2.406km;河道清淤疏浚0.794km。
2.3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 近三年已完成3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 标 不接受 联合 体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 5 月 11 日至 2015 年 5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时 30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号楼B单元1009)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监理、设备采购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提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06月0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石渠县水务局 地 址: 石渠县尼呷镇 邮 编:
联 系 人: 彭先生 电 话: 0836-8622170 传 真: 028-87438817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号楼B单元1009 邮 编: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 02885246996 传 真: 02885246996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