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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2015年尤溪县中小河流治理――新阳镇、联合乡、中仙乡防洪工程C1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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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3-2015年尤溪县中小河流治理――新阳镇、联合乡、中仙乡防洪工程C1标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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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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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2013-2015年尤溪县中小河流治理――新阳镇、联合乡、中仙乡防洪工程C1标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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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 2013-2015年尤溪县中小河流治理――新阳镇、联合乡、中仙乡防洪工程C1标段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水规计[2012]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尤溪县新阳镇人民政府、尤溪县联合乡人民政府、尤溪县中仙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与地方自筹,招标人为 尤溪县联合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建设地点、投资规模要求见下表。
标段号 标段名称 招标人 建设地点 投资额 (万元) C1 福建省尤溪县联合乡防洪工程(联合段) 尤溪县联合乡人民政府 尤溪县联合乡 576.0724 2.1. 招标范围和内容: 新建护岸、清淤河道等(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2. 工期要求: 于2015年11月20日前完工; 2.3.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4.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4.1.咨询单位: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2.设计单位: 三明市明兴水利水电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注: 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为临时的,需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的规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8. 根据尤检会[2013]1号《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精神,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年05月08日至2015 年05月12日,每天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 分,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另外配售,售后不退。 如需邮寄,另加3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应提前三天告知招标人准备,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5年05月28日17时00分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 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单笔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的到帐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2013-2015年尤溪县中小河流治理――新阳镇、联合乡、中仙乡防洪工程C1标段”(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上传。 ②银行保函方式: 投标人须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 ③工程担保公司方式: 投标人须将在三明市住建局备案的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元)。
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方式: 本地有欠薪(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近2年)或外地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农民工保证金银行账户。 具体详见【尤溪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联合发出实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05月29日09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原建筑设计院);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或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无提交上述资料的不能参加投标。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工程量增减及重大变更的风险。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联合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梁昭斌 联系电话: 13850863289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三明市梅列区杜鹃新村26幢2层,邮编: 365000; 电 话: 0598-8969588,传真: 0598-8969588; 联 系 人: 林工、小蒋。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信用社 ;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帐 号: 9030 8100 2001 0000 0147 64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尤溪县信用联社城中信用社 ; 帐户名称: 尤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帐 号: 9030 8100 2001 0000 0068 14 ;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 联系电话: 0598-6305193 。
联 系 人: 小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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