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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施工监理及砂石料系统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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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施工监理及砂石料系统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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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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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施工监理及砂石料系统工程监理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西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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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1.招标条件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建设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拨款、企业投资、银行贷款,项目法人为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为广西大藤峡水利枢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已经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备案,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施工监理及砂石料系统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船闸、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施工监理及砂石料系统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DJL2015002 2.3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 2.4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任务为防洪、航运、发电、补水压咸、灌溉等综合利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黔江主坝、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泄洪建筑物、船闸、河床式左右岸发电厂房、灌溉取水口、鱼道等枢纽建筑物,水库淹没处理以及水保和环保工程等。
黔江主坝坝型采用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80.01米;黔江副坝和南木江副坝坝型采用粘土心墙石渣坝,最大坝高分别为30.00米和39.8米。 电站装机容量160万千瓦。 船闸规模为3000吨级。 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次要建筑物和二期上游围堰为3级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4级建筑物。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约为3390161万元,总工期9年。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是对以下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1)船闸工程 船闸及其附属工程。 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础处理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安全监测工程,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等。
(2)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工程 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及其附属工程。 主要包括: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基础处理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安装与调试,安全监测工程,临时工程以及相关的附属工程等。
(3)砂石料系统工程 砂石料系统及其附属工程。 主要包括:砂石料毛料开采、储存、运输;砂石料系统建设;砂石料加工、生产、储存、供应等;以及相关的码头、堆料场、运输道路、临时工程及配套设施等。
2.6计划工期: 船闸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8月,计划工期为55个月。
黔江副坝、南木江副坝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6月,计划工期为36个月。
砂石料系统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计划工期为108个月(包括建设期和运行期)。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建设监理能力。
3.2 业绩要求:近5年(201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监理合同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下列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之一。
(1)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 (2)5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
3.3信誉要求:在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或在停止投标资格期内。
3.4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一旦中标,须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兼任任何监理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监理专业为水工建筑(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同时须具有副高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为水利工程类;总监理工程师须担任过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或500吨级及以上船闸的主体工程施工监理负责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平台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取得《珠江委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审核回执》(网址:http://www.pearlwater.gov.cn/gcxxgk/,联系电话、传真:020-87117152)。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12:00,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黄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
4.2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交验。
4.3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4.4费用支付方式: 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10:00。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时间为2015年5月23日9:00,集合地点为广西桂平市人民西路金融投资大厦。 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进行。
7.质疑或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用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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