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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屯溪区水利局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施工设计询价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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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屯溪区水利局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施工设计询价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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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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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安徽省屯溪区水利局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施工设计询价函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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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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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屯溪区2015-2016年度小型水利工程 改造提升施工设计询价函(二次) TXCG-2015-49 本中心接受屯溪区水利局的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屯溪区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2015-2016年度工程的施工设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资质以上(含丙级)的法人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章中第二十二条规定,可就以下采购的服务及相关要求,在2015年5月15日 10:0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 逾时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2、成交原则: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不超过预算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商。 投标人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间截止之前应向屯溪区政府采购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整(户名: 黄山市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帐号: 179705497608;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营业部)。
6、投标人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三、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1、项目地点: 屯溪区境内。
2、服务周期: 2015年5月-2016年3月 3、招标范围: 完成屯溪区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2015-2016年度工程的施工设计工作。 即2015-2016年度八小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含必要的勘探、测量)、项目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服务。
4、投标人必须勘察现场,了解项目概况,否则,造成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5、本次服务须提供电子版各一份、详细的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概算8份等。 中标单位需承担后期完善设计、相应的后续工地设计代表服务等工作内容。
四、报价要求:
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计价款、税金、以及提供设计服务过程中所需的所有费用。
五、编制报价函要求:
1、被询价投标人应就以上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2、投标人在报价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如为授权委托人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5)本项目实施方案。
(6)近两年企业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安排本项目主要设计人员证书复印件。
(7)报价书。
3、投标人须将报价函及相关文件资料装订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并将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正一副)递交本中心(屯溪区政务新区西群楼116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屯溪区水利局 联 系 人: 章先生 联系电话: 0559-2596407 采购机构: 屯溪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 鲍女士 程女士 联系电话: 0559—2596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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