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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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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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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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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云南省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通知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云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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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 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 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 | |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 | JS15201 | | | 弥渡县境内 | | | 施工 | | | 水利 | | | 约1956万元 | | | ①第一标段~第五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应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②第六标段(监理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须具备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省外企业应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其他未尽要求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 | | 否 | | | 2015-05-18 9:00 | | | 2015-05-22 16:30 | | | 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 | | | | | | 0872-2367700 | | |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本项目各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报名时须携带:
●第一标段~第五标段: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④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⑧省外企业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第六标段(监理标):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④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⑥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⑦省外企业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注:各投标申请人同时需提供以上相应标段全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份,逾期或在规定的时间前未缴纳文件费的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未尽事宜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 | | 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工程已由大理州水务局、大理州财政局以大水农【2015】5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已落实。 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小坝塘改造修复12座,总库容49.5万m3;新建、硬化渠道28条,总长52.432km;配套渠系建筑物236件;新建25m3水窖781件,总容积1.9525万m3。
2.2 标段划分、主要指标和工程量及计划工期 标段号 标段名称 主要指标和工程量 计划工期 (日历天) 第一 标段 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新建、硬化渠道1条,总长670m;小坝塘改造修复4座。 140 第二 标段 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新建、硬化渠道3条,总长6762m,配套渠系建筑物12件;小坝塘改造修复1座。 140 第三 标段 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第三标段 新建、硬化渠道4条,总长11560m,配套渠系建筑物59件;小坝塘改造修复4座。 140 第四 标段 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第四标段 新建、硬化渠道10条,总长15727m,配套渠系建筑物78件;小坝塘改造修复1座。 140 第五 标段 重点县2015年建设项目第五标段 新建、硬化渠道10条,总长17713m,配套渠系建筑物87件;小坝塘改造修复2座。 140 第六 标段 监理标 工程施工监理(负责第一标段~第五标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开工准备期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的保修阶段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要求:
(1)资质条件: (报名时审核) ①第一标段~第五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省外企业应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②第六标段(监理标):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须具备水利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省外企业应具备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2)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中明确,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第一标段~第五标段:
①具备施工安全生产许可相关资质(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②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③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含一件)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④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担任过至少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⑥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单位人员(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⑦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此原件不退还投标人)。
●第六标段(监理标):
①财务要求: 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有近3年 >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状况应良好,投标人在上一年(201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②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件及以上(含一件)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③信誉要求: 信誉良好,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查询结果在开标时提交,此原件不退还投标人)。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3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投标的,其投标被拒绝。
3.4本项目各标段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每个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派代表于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理政务服务大楼一楼(大楼南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件大厅报名,报名通过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截止2015年5月22日16: 30时未缴纳文件费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报名时须携带:
●第一标段~第五标段: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④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⑥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⑦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⑧省外企业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第六标段(监理标):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报名的无须提供); ④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⑤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⑥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水利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 ⑦省外企业提供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
注:各投标申请人同时需提供以上相应标段全部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份,逾期或在规定的时间前未缴纳文件费的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将被拒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含资料费),售后不退。
5.3本项目不受理邮购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10时00分。 投标人应于当日8:30时至10:00时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专人递交至大理政务大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理市万花路下段全民健身中心南侧) <具体开标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交易中心电子屏>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的方式予以答复。
8. 进场交易证明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告》第18号文件规定,中标公示期满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进场规范运作出具书面证明。 未办理进场交易证明的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其后续手续。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万方招标网、本网站》、《云南省水利工程行业协会网》、《云南省工程建设信息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平台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弥渡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弥渡县弥城镇建安路19号 联 系 人: 董工 联系电话: 0872-3074398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新兴路霖岚国际B栋1713号 联 系 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3648896653 传 真: 0871-67236023 日期: 2015年5月8日 具体开标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或交易中心电子屏>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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