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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来县农业综合开发石榴潭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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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惠来县农业综合开发石榴潭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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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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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广东省惠来县农业综合开发石榴潭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广东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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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惠来县农业综合开发石榴潭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由广东省水利厅以粤水农水[2014]34号文批准建设,惠来县发改局以惠发改投[2015]13号文招标核准。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补助及地方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为惠来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 惠来县农业综合开发石榴潭水库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 2.2 工程建设地点: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 2.3 建设规模: 本次改造项目所属灌区为中型灌区,现有灌溉面积为8.3万亩,工程等别为Ⅲ等,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灌溉设计保证率为90%。 疏浚、防渗改造渠道总长17.801N。 经惠来县财政局审核,工程预算造价约1676.54万元。
2.4 计划建设工期: 12个月。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任务为灌溉。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 疏浚、防渗改造渠道总长17.801N,其中军林分干渠长5.5N、盟山分干渠长2.746N、西慰分干渠长1.675N,西尖干渠长4.02N,军林1支渠1.86N,盟山1支渠2.0N。 重建、新建各类渠系建筑物共计228座,其中渡槽2座、倒虹吸管1座、过路涵6座、农桥102座、水闸16座、分水口101处。 新建工程管护设施1处,面积为80O。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 3.4 201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含)以上(以合同协议书的金额为准)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 3.5 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安全员1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等,全部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以上人员劳动合同及本单位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包括员工社保编号、网络查询路径及电话查询路径,报名时现场网上查询); 3.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7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当地人民检察院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8 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 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3.11 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且未被锁定,无IC卡号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 IC卡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3.1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同时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第4.2条所要求提交的报名资料于2015年5月8日至2015年5月14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现场签到,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⑴单位介绍信原件; ⑵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⑷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⑸企业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⑹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⑻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企业诚信档案(IC卡)证明材料(附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⑼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含企业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水建安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⑽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 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接受报名。
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水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⑿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称证书、水建安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⒀拟投入项目架构的其他主要人员岗位证书(岗位证必须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⒁施工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工程竣工证书副本)及职能部门依法指定的发布该项目信息的报刊复印件或网站的网页截图等材料); ⒂当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⒃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提供); ⒄注册所在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厅“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终审”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⒅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单独提交,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可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zb.gd.cn下载)。
以上⑴~⒄项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一套。 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凡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中标资格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以予以通报。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的,则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4.5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16日9 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第五天(2015年5月19日 时)在惠来县水务局集中并亲自踏勘现场,同时将《现场踏勘确认表》交招标人盖章确认。 未按要求踏勘现场的将否决其投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惠来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惠来县惠城镇南门西路12号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联系人: 钟先生 联 系 人: 陈先生 电 话: 0663-6697014 电 话: 020-87554018、18011878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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