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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2014年度军民等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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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2014年度军民等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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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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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湖南省长沙县2014年度军民等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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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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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本招标项目长沙县2014年度军民等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县发改投【2014】55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财政安排和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质量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县2014年度军民等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2.2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县。
2.3项目概况:
长沙县2014年度军民等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包括军民、红旗、龙华、五龙山、向家冲、桂花冲、金甲7座小1型水库,主要内容包括大坝防渗、坝坡整治、输水涵改造等。 投资概算为6203.54万元。 本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内容包括本项目全部工程施工的常规质量检测及非常规质量的抽样检测服务(平行检测)。 质量检测服务费和检测项目具体详见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后的本项目质量检测费预算书。
2.4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本项目质量检测服务内容为长沙县2014年度军民等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质量检测项目,包括军民、红旗、龙华、五龙山、向家冲、桂花冲、金甲7座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工程施工的常规质量检测及非常规质量检测服务。
2.5 本项目测服务期: 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证书签发之日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岩土类甲级和混凝土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3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质量检测单位,未按要求在上述网络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将被否决;如有关信息与信用档案信息不一致的,在资格审查和评标中不予认定;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聘用员工。
3.5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拟任检测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需配备4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不得挂靠(拟任检测人员初始注册单位非本单位的,需提供近6个月(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单位;(对于未改制的全民事业性质的教学、科研、设计单位内设检测机构,其拟任检测人员初始注册单位为其所属教学、科研、设计单位,且按规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需同时提供省级或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拟任检测人员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证明文件。 ) 3.6投标人的资质、类似业绩及质量检测员信息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已承担本项目(上述七座水库)施工单位自检检测任务的检测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9本项目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如通过网络下载的资料,与书面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络发布方式。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修改、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专区”、 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应自行对招标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6 月 2 日上午9: 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开标区大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否则其投标无效。
7、 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为长沙市水务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县星沙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蒋先生 联系电话: 0731-84025206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0731-84018760 传 真: 0731-84018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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