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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尤溪县水利局尤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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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尤溪县水利局尤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招标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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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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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名称: |
福建省尤溪县水利局尤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福建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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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尤溪县水利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 YXZC2015-13 2、招标项目内容: 尤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尤溪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项目采购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山洪灾害防治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尤溪县水利局 0598-6323152 略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05-06至2015-05-12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联系人:
小林 6、联系电话:
0598-6305199 传真:
0598-6305191 公司网址:
E-mail:
7、发布名称:
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mzfcg.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 8、投标人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年检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投标人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项目,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的国内制造商或经销商;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11月01日至2015 年04月30日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税务机关出具的2014年11月01日至2015年05月28日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及本单位工作人员至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明细单等相关材料);4、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设备产权证或投标人购买设备的票据凭证等相关材料)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本单位符合本项目专业需求的技术人员的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指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或告知函超过有效期的投标将被拒绝);7、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8、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需准备2份,一份由投标代表随身携带,递交投标文件时与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审核;一份随资格文件密封提交专家评审小组评审);9、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交易中心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标注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标书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电子邮箱)传真或发邮件至交易中心。
9、投标截标时间:
2015-05-29 09:0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
2015-05-29 09:0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2、标书售价及要求: 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尤溪支行 开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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