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所在的位置:
>>
>>
陕西省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灌区2015年重点水域重点段防护工程招标通知 |
|
|
陕西省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灌区2015年重点水域重点段防护工程招标通知 |
|
标讯详细信息 |
|
公告名称: |
陕西省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灌区2015年重点水域重点段防护工程招标通知 |
| 所属地区: |
陕西省 |
发布时间: |
历史公告
|
|
详细内容: |
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灌区2015年重点水域重点段防护工程己由咸阳市水利局以咸水农水发[20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资金,工程总投资为200万元。 招标人为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灌区水域安全防护工程项目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为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灌区2015年重点水域重点段防护工程招标依据咸阳市水利局《关于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灌区2015年重点水域重点段防护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咸水建管发[2015]8号),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主要建设内容: 防护栏防护干渠南侧长3620m、北侧长5068m,渠道内安装救生爬梯15处,10座桥梁安装护栏,渠道安装警示牌44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施工企业进行投标,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水利工程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05 月05日至2015年05月14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华宇蓝郡郡杰A座1501室进行报名。 2015年05 月15 日至2015年05 月19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华宇蓝郡郡杰A座1501 室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6月4日上午9:00 时整,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陕西万方招标网、本网站》、《各界导报》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江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咸阳市世纪大道华宇蓝郡郡杰A座1501室 邮 编: 712000 联 系 人: 杨璠 电 话: 029-33666045 传 真: 029-33666045 2015年 05 月 05 日 |
|
|
推荐企业 诚信企业 |
|